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义乌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3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投资:323500万元
4、建设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赤岸镇
5、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86亩,新建电池生产车间、仓库、动力中心、特气房、倒班宿舍等建构筑物,共计新建建筑面积241465平方米,新购置制绒清洗设备、丝网印刷线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塘下洋村、田心村、溪西村、雅西村、光明村、南青口村、后山村、石城村、乔亭村、赤岸村、午山干村、八石村、塘边村、巽村、水岸家园、黄路村、继成村、剡溪村、赤岸镇政府、佛堂镇政府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区)排入建设单位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专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义乌江;生活污水(生活区)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义乌江。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依据项目区岩土体的水文地质参数、包气带与含(透)水层的防污易污程度、污染途径与污染程度预测、可能产生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等,可以得出以下评价:在采取合理的防渗措施条件下,项目生产运行在不同的工况条件下对浅层、深层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可能性较小,地下水影响程度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各工序废气经相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经预测项目建成后,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均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和相应的特征因子环境质量标准限制。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结果可得: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其企业收集后统一外售处理;危险固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因此,项目固体废弃物均有可行的处置出路,不会对环境中排放。只要企业做好固废的收集与管理,落实固废治理措施,能做到固废的零排放。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公司设置有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工厂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①做好厂区各类水的分流工作,要求做到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厂区雨水直接排入雨水口中,污水排入污水站处理。②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区)经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中的相应的排放限值以及地方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后由专管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的相关要求后排入义乌江;生活污水(生活区)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义乌江。
2、地下水:①一般污染防治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制定防渗设计方案。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污染防治。②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③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3、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治理后,各排气筒排放废气分别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和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应标准值。
4、噪声:①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②合理规划生产车间设备的布置,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侧。③振动设备加振垫,以减少、减低噪声源的强度。经采取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
5、固废: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生产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同时,工程总体布局合理,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2、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3512525196
联系地址:稠江街道杨村路288号三楼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79-85690166
联系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3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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