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环保局拟对温州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瑞安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6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桐浦工业区 | 温州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 企业租赁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陶山镇桐浦工业区的厂房进行生产,新增租赁土地面积4596平方米,新增一条三方机预拌混凝土生产线,投产后全厂预计达到年产60万方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规模。 | 2021年7月2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温州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万方预拌混凝土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环评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书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 (1)废气 ①搅拌站(楼)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必须完全封闭,采光设施必须采用密闭不可开启式,主操作室应密封严密与主站空间隔离。搅拌站(楼)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上料、配料、搅拌等环节必须实施封闭。 ②筒库呼吸孔和库底粉尘废气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进行收集并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27米。搅拌楼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进行收集并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18米。同时加强该除尘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并定期更换,以确保其正常运转。 ③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文明装卸,同时减小卸料落差。 ④黄沙、石子等粉沙状原材料采用密闭方式运输,防止沿途洒落。砂石堆料场、配料计量仓斗及输送皮带系统等完全封闭。砂料的筛分、输送采用封闭式传送带,同时安装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 ⑤厂区大门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轮、罐体、料斗及斜槽等进行冲洗,避免脏车出厂;厂区内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车轮、罐体、料斗及斜槽等进行冲洗,保证车辆出入不带泥上路。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应当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项目厂区,运输原料时苫盖防水篷布。运输必经路线应避开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⑥砂料堆场采用封闭式仓储车间,车间内按一定比例设置喷嘴,定期喷水保持砂堆表层湿润。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状物料采取密闭式筒仓进行贮存。 ⑦厂区道路及作业区应采用硬化路面,定期冲洗,应采用雾桩喷淋等方式定期洒水降尘。 ⑧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去除率按60%计,通过厨房排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 ①重新规划厂区内雨污管网,做好雨污分流。完善厂区内的排水沟和管道,把厂区内的雨水、废水等全部有效地收集到废水处理回收系统。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汇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厂区实施有效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回用,建有独立的收集池、处理池、回用池等生产废水处理回用系统,收集管沟渠、收集池、处理池、回用池底部和四周必须进行硬化及防渗漏处理,防范废水渗漏的风险。厂区应配套事故应急池,容积应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配备纳管污水和清下水排放紧急切断系统,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清洗时间,场地冲洗、车辆冲洗、喷淋、砂石分离清洗等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确保废水零排放。 ②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通过市政管网纳入瑞安市陶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①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 ②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将搅拌主楼设置于远离厂界,同时在厂区总体布置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搅拌主楼及皮带输送结构应为全封闭,生产时尽量减少生产车间门窗的开启频次,搅拌主楼内部可内部可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⑤对于输送配套设施,如空压机等设置消声隔震措施,四周安装吸声材料或隔声屏障;而对于空气动力性噪声的机械设备,如风机等进出风口加装消声器。 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固形物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07月06日 至2021年07月13日(5日)
·公示时间:2021-07-06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65827726传真:0577-65827726
·通讯地址: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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