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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3月31日拟对浙江鑫松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1200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及1300吨松节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衢州-开化县 发布日期: 2021年3月31日
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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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鑫松树脂有限公司年产11200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及1300吨松节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开化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园(原华埠工业功能区杨村片区),占地面积41.4亩

建设单位:浙江鑫松树脂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形成年产11200吨松香改性树脂系列产品及1300吨松节油、150吨松焦油和335吨黑松香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分类

工程措施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系统

/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

废水收集系统

COD、石油类等

工艺及生产废水分类收集:①生产工艺污水管道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管;②车间清下水也采用架空管或明渠明管,实施监控确保达标;③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置废水事故应急设施。

/

废水处理工程

COD、石油类等

全厂废水经分类收集后集中到污水处理站,污水站设计处规模为70t/d,近期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后排入华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企业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标准

要求企业对污水处理方案委托资质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废气

松香车间工艺不凝废气

松节油、松香等

经收集后排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67-1996)表2排放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松香深加工车间工艺不凝废气、储罐呼吸废气

松香、松香树脂等

经收集后排入生物质燃料锅炉焚烧处理;

包装废气

树脂粉尘

含微量油气,经布袋集尘后进入生物质燃料锅炉

污水站臭气

臭气

污水站臭气经次氯酸钠溶液+碱液两级喷淋后排放

锅炉烟气

烟尘、SO2、NOx

采取袋式除尘等设备处理后排放。

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总要求

/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系统建设,建议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废气处理方案设计,并经专家审查评审合格后实施。

固废

总要求

/

分类收集,设专门场地存放,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严格防渗,危废暂存设施满足GB18597-2001要求,危废处置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理与处置,零排放

危废暂存

/

企业拟设置面积约40m2的固废暂存库

固废处置

/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理

噪声

运输车辆

噪声

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电机、泵

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部件和机械;加强维护和保养、减震

风机

噪声

减震、消声

地下水和土壤

/

严格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非绿化地面进行严格防渗和地面硬化,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易腐蚀的废水或母液采用储罐储存,并将储罐放置在已经防腐硬化处理的围堰或地槽内,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厂区雨污管线图报环保局备案。

/

风险防范

/

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委托专业单位编制;②根据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③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管理。

/

其他

/

①各产品产量严格限制在环评报告范围,工艺的重大调整应报管理部门备案审核。②现有厂区今后若停产搬迁应监测厂区地下水和土壤状况,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合理的场地处置。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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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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