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2110807 传真:0572-231926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影视城及楼外楼游船靠泊点项目(影视城靠泊点) |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李湖北线(小梅港)左岸 | 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浙江南太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开辟的湖州影视城——太湖水上游线而配套的湖州影视城游船靠泊点工程。靠泊点位于李湖北线左岸(小梅港),本项目新建湖州影视城1处游船靠泊点,布置1个游船泊位,使用岸线25m。码头(靠泊点)长度25m,宽度3m。游船航线及楼外楼靠泊点另外报批环评手续,不在本项目工程评价范围内,本次环评工程内容仅为影视城游船靠泊点。 | / | 业主承诺落 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游船动力形式为电能,运营期船舶靠泊不产生船舶尾气;靠泊点(码头)前沿作业带设置盖板明沟用于雨水收集,沉淀后排入水体,排放废水为主要为乘船游客及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湖州影视城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小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上设置垃圾桶,并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清理,不得排入附近水体,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与码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一起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委托湖州湛蓝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清理后,再由该公司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船舶维修垃圾由湖州湛蓝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清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电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在采取上述相关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显著。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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