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拱墅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3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二期项目
2、项目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建设地点:义乌市佛堂镇金义东南线玉塘坑地块
5、建设内容:二期总投资14254.28万元,新建膜处理车间、生化处理池、厌氧罐(湿式)2个,厌氧罐(干式)1个等构筑物。原有已审批一期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为30t/d,二期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合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2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为30t/d。现有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验收,二期项目未建设。本项目为二期项目的改扩建,餐厨垃圾处理规模由100t/d增加至15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由100t/d增加至150t/d,本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合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25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250t/d,地沟油处理规模为30t/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田心村、塘下洋村、雅西村、光明村、溪西村、塘边村、塘西村、巽村、午山干村、江头村、后山村、后阳村、赤岸村、下八石村、上八石村、赤岸镇、佛堂镇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深度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赤岸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赤岸镇污水处理厂。赤岸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质直接造成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并严格科学管理、精心操作,可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废水的泄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在正常工况下,项目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在各环境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均较小,符合各自的环境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预测结果可知,东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分拣固废和生活垃圾定期送焚烧厂焚烧;脱水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干化厂干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上述措施得到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企业设置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基本能够满足当前风险防范的要求,可以有效的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置,结合企业在运营期间不断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发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较低的水平,风险发生概率及危害将低于国内同类企业水平,本项目的事故风险值处于可接受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深度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赤岸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赤岸镇污水处理厂。赤岸镇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纳污水体的水质直接造成影响。
2、地下水:①一般固废堆放区参照《一般工业固废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固废贮存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制定防渗设计方案。②本项目所有输水、排水管道等必需采取防渗措施,杜绝各类废水下渗通道。另外,应严格用水和废水的管理,强调节约用水,防止污水“跑、冒、滴、漏”。③同时本项目必须严格控制采水量,节约用水,保证不多开采地下水。④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地设计,实施加大降水入渗量、增加地下水涵养量的措施。
3、废气:①预处理系统一期及二期预留设备、湿式厌氧系统一期及二期预留设备臭气经物理降尘过滤+酸洗+碱洗+催化氧化(本段应设旁路,正常直接排放,应急时经活性炭除臭段处理后排放)+活性炭+达标排放;②预处理车间、出渣间、干式厌氧进料车间、干式厌氧出料车间空间臭气经碱洗+生物过滤+达标排放;③污水处理系统臭气经酸洗+碱洗+催化氧化+达标排放;④沼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排放。
4、噪声:①合理布局,利用车间隔声。②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维护。
5、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分拣固废和生活垃圾定期送焚烧厂焚烧;脱水沼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干化厂干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二期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污染物进行了有效的收集处理,环境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或反对意见,为公众所接受。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写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4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4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季科 联系方式:18267093258
联系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义乌市政府行政3号楼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571-8810615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三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30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