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1年4 月 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吴兴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6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常溪片区规划中学(新城中学)建设项目 | 湖州南太湖高新区HD-05-02-10C地块 | 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2.8亩,总建筑面积58757.0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7296.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60.85平方米,公共开放空间架空层建筑面积3634.51平方米,拟建教学楼、综合楼、专业教室、风雨操场、食堂及地下车库等各类教学设施,包括建筑、景观、道路等市政配套设施。学校按浙江省一类标准建设,办学规模48个班,可容标准每个班50人;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二级;相应建设配套设施,购置相应教学、办公设备等。 | 建设项目环评全本于2021年1月26日在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进行了信息公开,期间未接到投诉或反对意见。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原则;营运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和实验室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营运期实验室设置通风柜,并设专门的风道或竖井将实验室废气引致屋顶高空排放;汽车尾气经竖井(消防烟道)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于屋顶独立烟道排放。 噪声:营运期营运期设备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等,采用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方式。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旧物资、废试剂瓶、废实验药剂、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 |
2 | 铝挤压成套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 | 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东单元ZX-01-02-06A号地块,项目总用地70亩,总建筑面积41818平方米的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并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龙门铣、卧式刨台数控镗车等设备,形成年产450套铝挤压成套设备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或反对意见。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由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油漆废气及油烟废气。各类加工过程使用乳化液,金属粉尘基本进入乳化液,该过程金属粉尘经定期过滤乳化液后收集得到,无组织排放量甚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少量呈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各废气在采取上述有效的治理措施后,预计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预计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厂区环境、外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漆渣、废过滤棉委托湖州南太湖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理,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废油漆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利用,废乳化液、废机油委托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噪声:项目经过采取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加强员工生产培训等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3 | 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扩产建设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 | 江顺精密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戴东单元ZX-01-02-06A号地块,项目总用地35亩,总建筑面积20570平方米的生产用房和配套用房,并购置锯料自动线、车床自动线、前铣自动线等设备,形成年产8万套铝型材精密工模具的生产能力。 | 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或反对意见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 | 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由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湖州中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后外排。 废气:本项目金属粉尘粒径较大,比重也较大,基本可在操作点附近沉降收集,少量呈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少量呈无组织排放。酒精废气采用顶部吸风罩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经管道壁冷凝后回用于酒精浸泡池。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厂界外环境空气质量预计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废树脂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金属粉尘、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利用,废乳化液、废电火花油、废机油委托湖州一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酒精、滤渣委托其他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项目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均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噪声:项目经过采取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加强员工生产培训等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四周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杨晓秋17357278326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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