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03月23日拟对三门县沪甬台合作产业园(科技孵化园)-(一期)、(二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三门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3月18日 |
关于2021年03月23日拟对三门县沪甬台合作产业园(科技孵化园)-(一期)、(二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1]16号 | 三门县沪甬台合作产业园(科技孵化园)-(一期)、(二期)项目 | 三门县滨海新城,即金鳞大道以东,闻涛路以南,环东路以西,十五号路以北区块 | 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根据《关于三门县沪甬台合作产业园(科技孵化园)-(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发改审[2020]179号):建设范围为四条次干路。即五号路、七号路、九号路、十五号路。五号路、七号路、九号路均北起闻涛路,南至十五号路十五号路西起金鳞大道,东至九号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管线工程、排水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电力管线工程、通信管线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根据《关于三门县沪甬台合作产业园(科技孵化园)-(二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三发改审[2020]248号):建设范围为1条主干路,六条支路。环东路北起闻涛路,南至滨纬二路;十五号路西起九号路,东至十号路;六号路北起闻涛路,南至十五号路;八号路、支路四北起闻涛路,南至晏清路;支路五西起支路四,东至五号路;支路六北起晏清路,南至十五号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管线工程、排水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电力管线工程、通信管线工程及道路照明工程。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废水: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部分回用于工程用水,其它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降尘;路基开挖废水:泥浆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桥梁施工废水:①桥梁施工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桥梁上部结构梁板采用预制场地集中预制,吊机安装方式;②桥梁施工废水由管道直接输送到附近泥浆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工程施工和施工场地洒水;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施工扬尘:洒水降尘、保持路面的清洁、设置简易围挡设施、使用成品混凝土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废气无组织扩散;沥青摊铺:采用成品沥青混凝土,沥青铺浇时,避开风向针对居民区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噪声。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③施工单位应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流程,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④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交通限制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除外。 固废:土石方:用作场地平整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营运期: 废水:①营运期间道路产生的路面径流与其它雨水一并经过雨水管道混合后排入附近河道。②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防止生活垃圾等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或者附近河道,维护好雨污管道,保持排水顺畅。 ③做好污水管道的衔接工作,确保工程沿线两侧截污范围内的污水顺利接入市政污水管道。 废气:①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定期对机动车辆尾气进行监测,超标车辆禁止上路。③做好行道树的维护及管理工作。④应加强泵房内通风和换气,减少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1)工程降噪措施:①根据环保部文件《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因地面交通设施的建设或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噪声源控制、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如通过技术经济论证,认为不宜对交通噪声实施主动控制的,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应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保证室内合理的声环境质量。” ②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在规划或已有地面交通设施邻近区域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的规定,道路邻近区域建设敏感建筑物时,必须考虑以下噪声控制要求: a、在规划或已有地面交通设施邻近区域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以使室外声环境质量达标。 b、道路沿线加强绿化措施,以常绿乔木为主,如松树、杉树、柏树,辅以灌木丛和草本花卉,以乔木为主的绿化带绿量最大,环境效益最为明显,主干高3.5米以上,对交通基本无影响,树下可种植耐阴草坪和花卉,美化效果明显,以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 2)工程及管理措施:①完善道路警示标志;保持路面平整,尽量减少软土地基处理遗留的路面高程差。以减少汽车刹车、起动产生的声级增加值;②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设立限速、严禁停车等交通管理标识,减少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 固废: ①道路沿线布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处置。②泵站产生的栅渣进行环卫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 03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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