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环政批字[(略)] (略)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石化公司5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厂区内,以现有(略)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副产品丙烷为原料,拟建设5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主要包括反应再生部分、主风机部分、反应气体水洗部分、烟气水洗部分、吸收稳定及丙烷汽化部分和制冷机组部分。项目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略)%。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催化剂再生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在洗涤塔内进行水洗,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再生烟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略)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预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经洗涤塔水洗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5再生烟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略)m排气筒排放。安全阀释放的轻油气以及开、停车及检修产生的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火炬系统处理。
3、加强水环境保护。洗涤塔产生的废水经厂区现有废液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水等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略))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和金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最终排入金桥污水处理厂。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处理。含废催化剂的压滤滤饼暂存于厂区危废库,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在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该项目涉及新增总量已另行批复。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年1月(略)日
抄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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