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12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吴兴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集中供26.6万吨蒸汽替代小锅炉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区 | 湖州吴兴欣旺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通过淘汰东林镇工业功能区现有企业35t/h以下锅炉,实施锅炉集中供热替代小锅炉工程。项目拟采用生物质直燃工艺,配套2台38t/h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配套布袋除尘、脱硝等先进尾气设备,同步建设5公里供热管道,实施区域集中供热,实现节能减排。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锅炉排污水、软化系统废水经自建污水站达标处理,汇合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脱硫废水PH调节后,全部回用于锅炉出渣槽,作为补充冷却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对锅炉烟气进行达标处理后,通过64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出渣槽收集氨收集后回至锅炉燃烧处理,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逃逸氨通过生物质锅炉排气筒(P1)排放,且浓度低于8mg/m3;污水站恶臭加盖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委托第三方处置;废包装袋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离子交换树脂委托相应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 4、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建挡墙等。 |
2 | 湖州普来金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10万吨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 |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功能区 | 湖州普来金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1.19亩,新建生产车间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 52982m2。本项目主要对废轮胎进行资源再生利用,购置国产破碎线、磨粉线、再生胶生产线系统等设备,配套相应的环保设备。拟设置1条废轮胎磨粉线、3条轮胎块磨粉线、8条再生胶生产线,形成年回收处理10万吨废轮胎绿色循环利用项目,主要产品为再生橡胶6万t/a、胶粉2.5万t/a、钢丝2.5万t/a等。 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回收处理5万吨废轮胎的规模,建设1条废轮胎磨粉线、1条废轮胎块破碎磨粉线、2条再生胶线。二期建设回收处理5万吨废轮胎的规模,建设2条废轮胎块破碎磨粉线、6条再生胶线。 | 首次公示:企业于2020年2月27日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了首次环评公示,公示网址为:https://www.mizuda.com/news/detail-notice/594,网络载体选取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的要求。 第二次公示:网络公示(https://www.mizuda.com/news/detail-notice/625)、媒体公示、敏感点张贴三种公示方式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从2020年4月17日,未少于十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和公示时间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的要求。 第三次公示:报批前网络公示(http://www.zjtcet.com/contents/20/221.html)公示内容和公示时间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的要求。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2、废水:轮胎冲洗废水、焚烧尾气喷淋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拟建污水站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标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直接纳管;根据污水零直排要求,循环水站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浓废水等清下水经污水总排口纳管排放,不排入雨水管网。经处理后纳管送东林污水处理厂处理,东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外环境。 3、废气:①4条胶粉生产线,轮胎磨粉线配置2套布袋除尘装置,每条废轮胎块磨粉线配套1套布袋除尘装置,粉尘经收集后汇至各自的布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汇总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②再生胶生产线每2条生产线对应1套废气处理装置,共4套,高浓废气采用RTO焚烧+碱喷淋处理工艺,低浓废气经除尘除油+沸石转轮浓缩后进入RTO焚烧炉,含尘废气用布袋除尘器处理。4套废气处理系统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 3、本项目拟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暂存库,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填埋处理。各类固废能做到“零”排放。 4、依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的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源头控制,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及应急响应体系。 5、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阻抗复合消声器等对新增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2289607,2551635传真:0572-255160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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