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 | 发布日期: | 2020年4月22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2-2107903、2110807传真::0572-2319263
通讯地址: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湖州长田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 本期扩建2#主变1×50MVA,110kV本期不出线,本期新增10kV出线 11 回,新增1×3.6MVar+1×4.8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 | 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7日在环保之家网站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接到关于本项目建设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施工期 废气: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施工单位应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以减少扬尘。 废水:施工期利用站内原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生产废水。 噪声: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运输车辆,限制进出车辆车速,减少汽车运输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施工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废料及边角余料,边角余料由厂家回收,施工废料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人员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居民点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置。 二、营运期 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变电站按规范设计 噪声:低噪声主变,设置防火防爆墙。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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