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关于2020年8月7日拟对浙江明道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冷凝锅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衢州-衢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7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明道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冷凝锅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台冷凝锅炉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玉龙路9号
建设单位:浙江明道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万台冷凝锅炉的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熔化、浇注、制芯等工序废气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17)中的排放限值;氟化物、苯酚、机加工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恶臭、苯乙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喷塑、固化废气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标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达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至衢州市东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或委托填埋、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38695
通讯地址:衢州市衢江区府前路8号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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