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环保局拟对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基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3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基建项目 | 瑞安市桐浦镇,兴桐南路以东、瑞枫公路以南 | 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桐浦分院) | 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原陶山镇卫生院桐浦分院)成立于 1958 年,现坐落于桐浦镇桐浦村,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有医院规模已不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新需求,受到周围条件限制,无法扩建,利用现有卫生院进行迁扩建,可以解决卫生院自身发展的难题,又具有较好基础的,较少地投入人力、财力、物力,较快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需求,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局以瑞选规条字(2018)166号文件同意以划拨方式供给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土地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2019]97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迁建后,项目核定床位数42张,日门诊量约690人次;原卫生院场址不再进行任何医疗活动内容。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可知,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类别,应编制环评报告表(涉及辐射的诊疗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20年7月21日在瑞安市政府-瑞安市环保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瑞安市桐浦镇卫生院基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施工期 ①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并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禁高噪声机械操作。 ②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勤洒水抑尘,在大风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抑尘次数。 ③建泥浆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泥浆要做到及时清运,确保不发生泥浆废水外溢。 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⑤出工地的车辆要对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避免把工地泥土带入城市道路;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车辆 要严密,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避免沿途散落;高空建筑垃圾用封闭垃圾道或容器运下,严禁凌空抛落。 ⑥建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可设置临时的移动环保厕所。 (2)营运期 ①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医疗废水一并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建议业主选用合理的方案,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确保出水达标排放。 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表9-2 项目噪声防治措施 名称 安装位置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给水泵及消防水泵 地下泵房 该项目水泵都设置在地下,水泵均做好减振和消音、隔声措施。 经过治理后,项目 所产生的噪声在场界及环境保护目标昼夜间影响均较小,周围环境能基本维持现状。 污水泵 污水处理站 VRV空调室外机 楼顶 合理布置中央空调外机位置及做好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加固减震等措施,保证空调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不正常运转噪声产生,并安装隔声屏障,减小噪声对场界的影响。 分体式空调外机 墙外 空调室外机应严格按国家及相关规定设置,并合理布置,防止空调噪声与热废气影响病人休息。同时,应分散安置空调室外机,并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车辆交通噪声 室外地面停车场 应明确表明出入口路线,并配置专门人员为其引路,以保证进出畅通无阻。 厨房油烟净化器及排烟风机 食堂用房 厨房油烟引风机布置在厨房天花板上,安装时应采取防震处理,并在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排放口安装隔声吸声风道,同时在风机排放口安装消声百叶窗或其他消声防治措施。 备用发电机 备用发电机房 构建独立的发电机房,发电机房应采用厚墙及隔声材料封闭,进风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对基座作隔振处理。 ③废气防治措施 a、食堂须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处理器,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处理率不低于60%)后引至屋顶高架排放。 b、污水处理的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c、加强地块内进出车辆的管理,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d、发电机燃油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④固废治理措施 要求项目普通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普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餐饮隔油池分离出的废油脂,需委托持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医疗固废收集点,配置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容器,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厂区内统一管理的场所进行临时储存工作,在厂区内暂存,应先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暂存场地,并采用密闭容器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07 月 23 日 至 2020 年 07 月 30 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 2020-07-23
· 联系人:瑞安市环保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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