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关于2020年7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9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暨屋顶分布式光伏示范基地取水口项目 | 嵊泗县洋山镇大洋岛南部 | 国家电投集团舟山智慧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取水泵房拟布置在现有洋山镇海水淡化厂取水泵房西面23.5m的块石区上,同时该位置与洋山镇海水淡化厂拟建的新取水泵房最近距离14m。由于拟建取水泵房处较高,为保证顺利取水,采用岸边栈桥式取水泵房结合取水明渠的方式,取水泵房通过栈桥与陆域道路相连。 |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环保部门、建设单位以及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包括支持和反对)意见。 | 本项目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将产生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悬浮泥沙、灌注桩泥浆废水、生活垃圾、灌注桩产生的污泥等污染物;营运期产生水泵运行噪声。 1、施工期水污染的防治 (1)生活污水:均得岸上解决,不得往海域排放。(2)含油污水:船舶离开施工区域后可去附近港区排放到岸上接收设施或水上移动接收设施处理,不在本项目附近海域排放。(3)灌注桩泥浆废水:要求设置沉淀池,泥浆废水经沉淀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就近排放。(4)悬浮泥沙:尽量选择低潮位时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周期,避免在海水淡化厂取水时施工,施工期与其做好沟通协调。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要求委托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堆场处理,做到外排量为零。灌注桩产生的污泥回填至项目陆域区,水泵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当地城建要求需妥善处置。 (3)海域生态主要保护措施: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尽量选择小潮期憩流期及风浪小的时候进行水下施工,避开4~6月鱼类产卵期,避开鱼类洄游繁殖、幼鱼索饵以及以生长的高峰期,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应对水泵房设备定期保养,让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噪音产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6日。
联系方式:5085458(审批办证中心) 5081762(监察大队)
联系邮箱:sshb007@sina.com
联系地址:嵊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四楼)环保窗口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2020年7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