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16日拟对北环线盈川中路段(白云北大道至双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6日
拟建工程正文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2月16日拟对北环线盈川中路段(白云北大道至双岭北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北环线盈川中路段(白云北大道至双岭北路)道路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花园西大道以北、白云北大道以西、锦西大道以东

建设单位: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新建道路长1021.446米、宽50米;新建一座连续钢构桥跨径118米、宽40米。同时实施盈川中路-白云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新建管道长6558米,其中给水管长2215米、雨水管长2608 米、污水管长1735米。新建路灯51盏、电力井61座、电力管道2600米。配套建设亮化、电力、交通设施、标志标线、绿化等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分类

阶段

主要内容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档,一般采用彩钢板围护。

(2)物料堆等临时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

(3)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做到对施工便道和未完工路面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4)工地内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m范围内的整洁。

(5)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6)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控制运载量及车速,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

(7)沥青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

营运期

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在工程沿线多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改善沿线景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设临时厕所,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处理。

(2)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将排水沟收集的施工废水汇入沉沙池沉淀处理,可次日回用于工程养护、机具清洗和施工场地抑尘用水等,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环境地表水体。桥梁施工中采用围堰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对石梁溪水质的影响。

营运期

做好路面和桥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管网;做好污水管道的日常维护,保证道路两侧区域的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在污水处理厂得到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确定施工场界,避免在敏感点附近设置施工场地。

(2)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3)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并认真执行申报审批制度,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

(4)在靠近残疾人康复中心路段施工时,靠残疾人康复中心一侧应设置彩钢板作为防护装置,既起噪声防护作用又可起一定的安全防护作用。

(5)运输施工材料的工程车辆,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6)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应调整作业时间,如错开上下班高峰时间,防止对附近交通造成干扰。

营运期

①工程在设计阶段已考虑采用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砼(AC-13C)面层,属于低噪声路面,从源头降低噪声的影响,可降噪约2 dB。

②在道路设计阶段将行车道集中到道路中部、降低路面坡度,减少机动车噪声对道路外界的影响。

③在道路两侧预留的绿化带种植吸声量较大的乔木、灌木、草地等,起到降低噪声、吸附尘粒、净化空气的作用,也可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可有效降低人的感觉噪声级,减小主观烦恼度。

④维护路面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引起交通噪声增大;全路段设置禁鸣标志,避免由鸣笛导致的交通噪声增大情况。

⑤与交管部门协调,安装超速监控设施,防止车辆超速行驶。

⑥根据预测结果,现状敏感点残疾人康复中心存在超标现象,因此对预测超标的沿本项目道路一侧的残疾人康复中心第一排建筑(二、三、四、五层)安装通风隔声窗(隔声效果可达15~25dB)(因第一层主要为大厅和食堂,可不安装),另要求在道路与康复中心建筑之间种植绿化带等。

⑦本工程建设先于周边部分规划实施,因此,本评价对周边规划敏感点等提出以下降噪建议: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鉴于周边用地地块规划实施尚有一定的时间和可变动性,建议对用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临街用地应规划以非居住的商业、公建设施用地为主,而不宜做为教育、居住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用地。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在已有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建议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功能以街市、购物中心、市场、商店等为主,建筑物高度一般应高于后面建筑,以阻挡噪声,为住宅等敏感建筑提供有效的噪声缓冲区,提供一个较宁静的环境。同时单体建筑尽量将楼梯、电梯、浴室、厨房等置于面向马路一侧,在窗户外设计阳台,利用封闭阳台的隔声作用和窗户的隔声设计,降低噪声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场地等处的生活垃圾不能随意抛掷,必须集中收集并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2)施工中的废油、废沥青及其它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或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营运期

路面和桥面翻修时产生的废弃物,应当加以综合利用,作为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

(1)采用绿化补偿措施补偿因道路建设消失的半自然生态系统,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合理安排绿色植物的空间布局。

(2)对于开挖的表层土壤,不能堆砌在道路沿线,应合理利用,可作为城市绿化用土。

(3)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工程完工后,各种临时占地尽快进行植被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1)开挖防治:道路开挖产生的土方将用自卸汽车运至回填地段,应采取边开挖边运输、边运输边回填的原则,在开挖面斜坡顶部严紧堆载,产生不必要的水土流失。

(2)临时堆场:施工期间,临时堆置场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排水措施,建议在堆场周围采用砖砌墙进行分隔和阻挡,场地四周临时开挖简易排水沟,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并及时维修和清理,保持其完好状态,使水流畅通不产生冲刷和淤塞,以防止降雨冲蚀,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单位应当预备草毡,下雨时对开挖面以及临时堆场进行覆盖。

(3)施工期管理措施:为防止路基坡面冲刷,在路基填筑前要做好临时排水沟;沿线的路基防护工程要尽早实施,路基填筑完成后及时进行路基防护;运输车辆应保证左右两侧、后侧的挡板完好,控制装料高度,注意行车速度,尤其是转弯的时候,避免敞开式运输和沿路抛洒现象的发生;道路沿线的植物措施也要随路基的施工尽早实施。对树(草)种的配置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应根据项目区的立地条件尽量选用当地的树(草)种,不宜大量引进外来树(草)种,“乔、灌、草、花”相结合,同时也要做好树(草)的抚育管理等工作。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道路交叉口等敏感路段设警示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加强道路动态监控,遇大风、雷、雾、路面结冰等情况限速行驶;情况严重时暂时关闭相应路段。

(2)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规定。

(3)把好危险品上路检查关。

(4)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减少人为交通事故的发生。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90106

通讯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