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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塔山大桥南接线工程)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3月19日
拟建工程正文

2020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塔山大桥南接线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青田县塔山大桥南接线工程

青田县瓯南街道

青田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全长约664米,设计道路宽度为18米,全线分为桥梁段和路堤段;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堤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道路附属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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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依托于附近公共设施,农居;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上清液重新回用于生产或施工现场降尘洒水;道路雨水径流通过雨水管道进入雨水管网。2、大气污染防治:合理布置施工扬尘临时堆场,对堆场进行遮盖、洒水处理,控制施工运输车辆车速等;沥青均采用厂拌商品沥青,铺浇应避免风向针对环境敏感目标的时段;施工机械设备燃油废气量少且在空气中迅速扩散。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管理,在道路两侧设置临时施工围护,阻隔部分设备的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在满足作业需要的前提下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参数。4、固废污染防治: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消纳;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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