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03 月 10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3月10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吨金属件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球山村北村 | 宁波市鄞州华琪喷塑厂 | 宁波市鄞州华琪喷塑厂成立于2007年4月,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球山村北村,占地面积约为3114m2。主要从事金属酸洗、磷化、喷塑的加工;五金件、冲件、塑料件的制造、加工。企业于2007年4月对“金属酸洗、磷化、喷塑加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07年4月通过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该项目于2019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要求的提升以及企业自身工艺改进,项目拟投资50万元,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球山村北村原厂房,淘汰原有酸洗等工艺并安装新型环保磷化流水线,同时提升改造喷塑工艺,来实施年产400吨金属件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14m2,厂房总建筑面积为3064m2,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400吨金属件的规模 | 无 | (1)废气治理①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来处理在车间内排放,并要求企业加强焊接车间通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②喷塑粉尘:未回收的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废水治理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氮氮35mg/1,总磷8mg/l)后6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0%进入中水回用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到车间表面处理生产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均经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噪声治理①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③风机等设备应加装减震垫;同时生产期间做到车间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必要时在墙体加装吸声材料以及采用封闭式双层玻璃隔声窗以起到更好的阻隔降噪效果。④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项目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2)废包装袋定期收集做外售处理。3)废包装桶、槽渣、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都能做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1)废气治理①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来处理在车间内排放,并要求企业加强焊接车间通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②喷塑粉尘:未回收的粉尘收集后经滤芯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③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一般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2)废水治理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氮氮35mg/1,总磷8mg/l)后60%排入市政污水管网,40%进入中水回用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到车间表面处理生产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氨氮35mg/l,总磷8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最终均经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3)噪声治理①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②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强。③风机等设备应加装减震垫;同时生产期间做到车间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必要时在墙体加装吸声材料以及采用封闭式双层玻璃隔声窗以起到更好的阻隔降噪效果。④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项目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4)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2)废包装袋定期收集做外售处理。3)废包装桶、槽渣、污泥、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都能做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年03 月11 日至2020 年03 月17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0-03-10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