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天台始丰溪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1日 |
天行审环建示[2020]11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天台始丰溪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项目名称:台州市椒江治理工程(天台始丰溪段)
建设地点:天台县龙溪乡、街头镇、平桥镇、始丰街道、赤城街道、福溪街道、三合镇、坦头镇。
建设单位:天台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以防洪为主,兼顾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本工程治理对象为始丰溪干流和三茅溪、赭溪、螺溪、小法溪、梅坦坑等 5 条支流,治理总长度 58.334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时段 | 主要环保措施与对策 | 预期治理 效果 | |
水环境 | 施工期 | (1)“始丰溪天台饮用、景观娱乐用水区”水环境保护措施 1)管理措施 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场设置移动厕所集中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保护区外处理,禁止排入始丰溪河道。 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展除施工外其他可能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减少植被占压或损坏。 ③临时堆场、施工工棚、生产、生活设施区等均不允许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域及陆域沿岸纵深200m)。 ④建设单位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严密观测工程对河道水质的影响,防范施工期间河道水质污染风险。 ⑤施工单位须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等环境风险,建立应付突发性事故的抢险指挥系统,组织制定一份可操作的风险应急预案,并通过环保部门、水利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2)工程措施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堤防与护岸施工时需设置围堰,基坑废水静置沉淀后抽排至二级保护区外。 (2)其他区域施工废水处理设施 ①始丰溪(工程起点~前山桥下游100m)段与三茅溪为II类水质目标水体,施工期间,禁止施工废(污)水排放入河道。 工程整治的其余河道为III类水质目标水体,施工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② 生活污水 施工生活及办公区若租用民房,生活污水可利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若新建用房,应根据生活污水的特性,拟采取分流方式进行处理。食堂污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在生活区食堂污水排放口下游设置一个隔油池,用来除去部分浮油;施工生活区的粪便污水先排入化粪池,最后各类生活污水引至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站内设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 ③ 汽车冲洗废水 汽车冲洗废水排放口下游设隔油沉砂池,并定期除油和清理沉渣,废油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混凝土拌和废水 中和沉淀处理。 | 降低影响 达标排放 |
运行期 | (1)工程巡查道路沿线设置垃圾箱,垃圾箱的外观设计尽量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2)落实巡查道路维护管理及经营单位,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河道的管理,禁止向河道内扔垃圾等行为。 (4)堤防管理区及小型管理点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接入附近村庄的污水管网。 | ||
生态 环境 | 施工期 | (1)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工程建设期,以减少工程建设对周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 (2)工程实施结束后,临时施工区应进行植被恢复。 (3)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工作,从水、声、气等环境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测。 (4)施工期施工废水、陆域生活污水等均应做到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等要妥善处置,以免水质污染而造成对水生生态和鱼类的不利影响。 (5)为减少对施工作业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 (6)根据天台县文保所资料,文保点未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范围,要求施工时尽量保护文物周围的风貌,不对其产生破坏。 (7)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以避让为前提,无法避让的须做好原址保护工作。 开工前,施工单位按照有利于古树名木成活和生长的原则制定保护方案,保护方案需征求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报有关部门审批。 ①开工前保护措施:在古树附近堤防施工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古树保护宣传,并安排专人在该堤段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管理。在古树周围砌一圈砖池,半径比树根茎大0.5m,高出地面0.5m,以防止施工废液浸入树根土壤,造成土壤板结,透气性差,影响树木生长或直接伤害树根。从地面往上在树干上缠2m高草绳,并在砖池周围用螺纹钢筋焊一1.5m高的活动钢笼,用地锚固定在地上,以防施工时落物和水平方向强力冲击,损坏树干、树皮。 ②施工中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尽量避免机械碰撞树干、树枝,禁止随意拉扯、折断、砍断古树现象,造成树木受伤。禁止在古树周围带火、带气作业,树周围清理干净,不堆杂物。 (8)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8.1.1),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征收、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 减轻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
运行期 | (1)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沿岸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滥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和护岸林,减少水土流失。 (2)根据前述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工程实施后水生植物、底栖动物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如若不辅以一定的措施,其恢复进程比较缓慢。因此,工程整治完后可以根据水体环境种植一些适合生长的乡土水生植物,以尽快恢复原来的生态面貌,并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 (3)采用当地适生树种,在永久利用道路两侧、周边营造生态防护、景观绿化林带。 | ||
声环境 | 施工期 | (1)场地布置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工区,临时堆料场等各类临时设施及施工道路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 2)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从根源上降低噪声源强。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远离附近敏感点处。 (2)机械设备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 2)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 (3)隔声措施 在项目沿线设立隔声屏障,可与施工企业的施工围栏结合,一般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学校及距离较近的敏感点附近的围栏不低于3m,防护长度约200m,可削减噪声10dB以上,隔声屏墙可重复利用。 (4)施工计划安排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和中午午休时间尽量避免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工艺上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噪声大的作业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获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日期进行,并将施工期限向附近居民公告。 2)学校附近的高强度噪声施工应尽量安排在假期进行施工,其余的施工作业也应尽量避开上课时间,;尽量缩短居住区、学校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 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线路和时间,注意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以减小地区交通噪声。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夜间20:00~次日6:00的运输量,避开居民密集区及声环境敏感点行驶。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应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并加强与附近居民的协商与沟通。 (5)管理措施 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工作的施工人员,可采取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2)加强管理,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 敏感目标满足其声环境质量要求 |
大气 环境 | 施工期 | (1)优化安排施工工区,临时堆料场等各类临时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 (2)沥青混凝土采用商购,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卡车运送沥青至筑路现场时,由于沥青温度较高,建议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防护工作。 (3)指定专人对进出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保洁、限速管理,必须做到净车出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泥土撒落构成扬尘污染;在运输、装卸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或者全覆盖方式运输,严禁超载;车辆尽量绕开市区,在途经集中居住区时降低车速,以减少行车扬尘。 (4)指定专人负责行驶路面保洁工作,并定期对路面、堆场、裸露施工面等易起尘点洒水保湿,配备洒水车,在无雨日进行洒水降尘,在干燥大风天气情况下保证每天不少于4~5次。 (5)加强工地内部的管理。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场地、生活区、工地出入口必须进行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做到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必须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6)“三通一平”时,拆除建筑物前应对被拆物充分洒水,保持湿润,尽量减少扬尘。对施工道路、物料堆场应洒水抑尘,非雨日每天4~5次。对撒落泥土、物料应及时清扫。 (7)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施工期间,交通车辆多为柴油燃料的大型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相对较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保证尾气达标排放,降低废气污染程度。 (8)加强挖掘机、推土机等燃油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保持其完好运行,使燃料充分燃烧,既节约能源又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同时尽量利用电力作为施工机械的能源,减少燃料燃烧污染物的产生量。 (9)加强车辆运输的合理调配,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加强往返于施工区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使用优质燃料,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10)施工营地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采用液化气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 (1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必须按标准设置围栏,一般围挡高度不低于1.8m,重要区域围挡高度不低于2.5m,配备防尘设施;在开工一周内对场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 | 减轻施工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期 | (1)工程弃方总量9.72万m3,全部为建筑垃圾,运至天台县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 (2)加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随意抛弃垃圾。在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统一处理,并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建议采用合同形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实施。对施工区的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害虫滋生。 (3)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在施工现场或附近设专门的临时堆放场所,用于废旧钢材、废包装袋(桶)等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并联系物资回收单位及时回收再利用。 (4)隔油沉砂池收集的油污应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不得焚烧、排放或卖给其它无资质单位或个人。 | 固废得到妥善处置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2018年10月10日分别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内的村(居)委会及街道办事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902193 传真:83902092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0年1月22日—2020年2月3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1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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