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01 月 16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16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万件钢配件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村 | 宁波力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宁波力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主要业务为机械配件加工、批发及零售。企业租赁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东山村原宁波市鄞州区诚纯工具厂厂房进行生产。企业计划生产各类机械配件,年加工各类钢部件约400万件。企业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246m2,建筑面积1389m2。项目四周环境状况:厂区北侧为宁波宏亮电器有限公司;南侧为宁波叶松蔚有限公司,东侧为居民区;西侧为山岭。周围较近的敏感点一处为东侧东山村,最近距离本项目约20m;一处为南侧塘溪第二中心小学,最近距离本项目约156m;一处为西南侧蒋潭村,最近距离本项目约279m;一处为东北侧外岙村最近距离本项目约377mm。 | 无 | 1、废水治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2、固废治理:废金属边角料、磨床灰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3、噪声治理:①购买低噪声设备;②在噪声较大的磨床、数控车床等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基础,并将设备搬至距离居民区50m以上位置;③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异常噪声。在此基础上,使得企业四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1、废水治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2、固废治理:废金属边角料、磨床灰收集后出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皂化液收集后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3、噪声治理:①购买低噪声设备;②在噪声较大的磨床、数控车床等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基础,并将设备搬至距离居民区50m以上位置;③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异常噪声。在此基础上,使得企业四周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2 | 年产200台食品机械配件项目 |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唐叶村 | 宁波市鄞州茅山旭日钣焊冲压件厂 | 宁波市鄞州茅山旭日钣焊冲压件厂,成立于1995 年1 月,是一家从事食品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企业。企业投资500 万元,建设“年产200 台食品机械配件项目”。本项目用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200 m2。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文件(甬鄞环【2019】16 号),本项目符合可以免于处罚补办环评审批(备案)手续的违法建设项目,已通过局行政处罚案审会议审定免于处罚。详见附件4。 | 无 | 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 本项目焊接烟尘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氮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企业废水最终经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放。(1)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回收 |
3 | 年产10万方预制构件、25万方预拌混凝土、15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 鄞州经济开发区东侧 | 宁波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 投资23700万元,年产10万方预制构件、25万方预拌混凝土、15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 | 无 | 1)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等收集后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设备、车辆冲洗等。2)废气治理砂石等骨料采用皮带运输,走廊式密闭空间加喷淋设施;混凝土生产粉料筒仓及搅拌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砂石卸载区域设置落料喷雾洒水,减小粉尘排放;搅拌站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及时清扫,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车辆限速并在出场地前通过水喷淋清洗,运送砂料的车辆上覆盖蓬布,减小车辆行驶等扬尘产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粉料进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碎石烘干筛分产生的粉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后一起排放;罐区沥青烟气经冷凝器冷凝处理后由粉裹烟的活性粉吸附法处理,搅拌楼沥青烟气采用粉裹烟的活性粉吸附法,处理后通过同一35m排气筒排放;沥青罐区采用燃烧天然气加热导热油对沥青进行加热,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预制构件养护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噪声治理①设备合理布局,采购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②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产噪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等防震减噪措施。 | 1)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初期雨水、清洗废水等收集后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设备、车辆冲洗等。2)废气治理砂石等骨料采用皮带运输,走廊式密闭空间加喷淋设施;混凝土生产粉料筒仓及搅拌机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排放;砂石卸载区域设置落料喷雾洒水,减小粉尘排放;搅拌站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及时清扫,车辆行驶路面勤洒水、车辆限速并在出场地前通过水喷淋清洗,运送砂料的车辆上覆盖蓬布,减小车辆行驶等扬尘产生。沥青混凝土生产粉料进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碎石烘干筛分产生的粉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后一起排放;罐区沥青烟气经冷凝器冷凝处理后由粉裹烟的活性粉吸附法处理,搅拌楼沥青烟气采用粉裹烟的活性粉吸附法,处理后通过同一35m排气筒排放;沥青罐区采用燃烧天然气加热导热油对沥青进行加热,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预制构件养护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3)固废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4)噪声治理①设备合理布局,采购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②设备安装时采取加防震垫、产噪大的设备加设消声器等防震减噪措施。 |
4 | 年产2000万个弹簧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北路103号 | 宁波市拓威陶瓷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市拓威陶瓷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1月25日,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谷北路103号。企业于2015年委托编制《宁波市拓威陶瓷技术有限公司研发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6月通过环评批复,于2018年12月通过“三同时”验收。现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新增波璜绕制机、热处理炉等设备,在原址建设年产2000万个弹簧项目,总用地面积200m2,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0m2,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2000万。 | 无 | (1)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噪声治理1)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3)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3)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金属边角料:收集外卖。3)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都能做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1)废水治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噪声治理1)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班制。2)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方在设备采购时应通过同行比选方式选购低噪声、低振动的生产设备。3)加强生产管理:①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②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③加强员工的操作技能,避免应不熟练操作引起的高噪声现象。(3)固废治理1)生活垃圾:安排专人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2)金属边角料:收集外卖。3)废包装桶、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所有固废都能做到妥善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 年01 月17 日至2020 年01 月22 日(5日)
公示时间: 2020-01-16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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