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3日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绍兴红湖220kV输变电工程 |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1)红湖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主变户外、GIS户内)。本期新建主变2台,规模为2×240MVA,终期规模为3×240MVA;本期220kV进线6回,均为架空进线,终期220kV进线8回,架空进线6回、电缆进线2回;本期110kV出线8回,终期12回;本期35kV出线6回,终期8回。本期装设并联电容器4组,容量2×(20+10)Mvar,终期装设6组并联电容器,本期装设并联电抗器2组,容量2×10MVar, 终期装设3组(2)新建220kV齐贤-滨海π入红湖变220kV双回架空输电线路路径长度1.1km。(3)新建古越-红湖22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度14.6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8.6km,新建同塔四回线路路径长度0.3km,利用古越-太安220kV线路已建四回线路路径长度5.7km。(4)配套工程:500kV古越变扩建2个220kV间隔 。 | 已按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及运行期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 |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方式,保证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对工程周围公众进行高压输变电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 工程选线过程中,避开了居民区,减少了电磁环境影响目标。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无毛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晕噪声。在输电线路边沿线划定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禁止兴建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 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与养护,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向周围公众告知工程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出现施工扰民现象,确需夜间施工时应规定提出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施工。牵张场应远离居民区布置。优选低噪声主变压器、低噪声电容器等;主变压器和电容器设置减震基座,在变电站厂界设置围墙。 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需注意表土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再用于沿线植被恢复。 (2)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管理,具体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可能直接堆至回填区域,减少由于土石方中转造成的水土流失。 (3)当部分工程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进行硬化或整治绿化。对施工期建材堆放的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进行植被恢复。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变电站生产废水经隔油池后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上清液用于场地降尘,沉淀泥浆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变电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后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经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在临时生活区修建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粪便污水定期清运。 生活污水:主要为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站区生活排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 输电线路施工期间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用于周边场地洒水降尘;运行期间无污、废水产生。 5 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施工完毕后对最终产生的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变电站运行期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变电站运行期间使用的铅酸蓄电池完成使用寿命后不得随意丢弃,应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油污水流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油可回收利用,对于可能形成的油泥应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2 | 绍兴红湖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 | 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 | (1)桑港-亭峰(杨望)、齐贤-斗门(杨望)π入红湖变110kV线路工程:工程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2.1km,新建110kV电缆线路4×0.35km。 (2)新建桑港-三江、滨海-马海π入红湖变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路2×10.0km,新建110kV同塔四回架空线路4×0.6km,新建110kV电缆线路2×1.1km。 | 已按要求进行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及运行期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执行 | 1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选线过程中,避开了居民区,减少了电磁环境影响目标。在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具有较高的加工工艺,无毛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电晕噪声。 2 噪声防治措施 在设备订货时,要求提高导线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 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需注意表土先剥离集中堆放,施工完成后再回用于沿线植被恢复;当部分工程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进行硬化或整治绿化。对于施工期建材堆放的临时占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通过植被的人工恢复或者是自然恢复,将使得在施工中被临时占用的植被类型及其植物种类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对施工期植物植被受到的影响有显著的弥补作用。 4 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无砼衬砌),上清液用于场地降尘,沉淀泥浆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在临时生活区修建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粪便污水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9171159、88604938 传真:0575-88604938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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