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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6日
拟建工程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生产蓄电池机械设备 100台、 全自动智能化生产设备100 套技改建设项目

长兴荣力机械有限公司

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园区

拟投资800 万元, 利用目前已租厂房(约 5378 平方米), 新增钻床、车床、锯床、立式加工中心等生产及辅助设备。 待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生产蓄电池机械设备 100台、 全自动智能化生产设备 100套.

2019年12月02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喷漆漆雾、喷漆及晾干有机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喷淋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长兴县城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水和废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焊渣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纺织

机械及配件 100 台扩建项目

长兴佐鸿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林城镇工业集中区

拟投资 2000 万元, 租用长兴林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异地扩建。 计划新购置车床、 剪板机、 折弯机、 锯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进行纺织机械及配件的生产。 预计该项目投产后, 老厂区年产纺织机械及配件 50 台、 无纺布 500 吨、 粘合衬 1000 万米的生产能力不变, 扩建的新厂区可实现年产纺织机械及配件 100 套的生产能力。

2019年12月01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等离子切割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漆雾、喷漆和晾干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委托当地农民作为农肥清运处理,不外排。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一般原料包装、边角料定期出售给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过滤介质、空包装桶、废切削液、机加工废渣和漆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焊渣、除尘器粉尘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浙江亿诚混凝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建设项目

浙江亿诚混凝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大桥东侧

拟总投资 100 万元, 利用现有闲置土地约 1500 平方米及地理位置(和平港) , 码头一座, 300 吨级泊位 1个,配备输送系统 1 套, 年吞吐货物 30 万吨。 项目将建成以运输为主的现代化物流中心。

2019年11月28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运输、装卸、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防风抑尘措施、加强自动化密闭化程度,增设喷淋等装置,有效减少作业区粉尘的发生。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初期雨水、 码头面冲洗废水、 车辆冲洗废水等场地废水、洗舱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排放;项目区域不得接受压舱水、舱底油污水,该类废水须委托专门单位处理;船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长兴和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产生的污泥回用于生产;船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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