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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7日
拟建工程正文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万米高档防水墙布扩建项目

浙江长兴豪格纺织有限公司

长兴县洪桥工业园区

拟投资348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新购置喷气大提花机(含提花龙头和喷气织机)、复合机、数码印花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共计70台(套)。

2019年10月31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复合废气和印花废气收集后采用光催化氧化+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后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962—2015)中表1排放限值;燃料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高空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污水管网,送长兴新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有关规定。废丝废布、次品、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年生产充电机4.4万台建设项目

湖州顺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兴县虹星桥镇家纺产业园

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自动上板机、全自动印刷机、装配流水线、能源回馈老化设备、波峰焊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待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充电机4.4万台的生产能力。

2019年10月31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加强车间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同时做好员工劳动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标准纳入污水管网,送长兴新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中有关规定。检验次品、一般包装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包装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焊渣、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3

长兴县城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二期(1万吨/日)扩建及一期(2万吨/日)提标工程

长兴县城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长兴县画溪工业功能区

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自有闲置场地约14亩,建设二期(1万吨/日)扩建及一期(2万吨/日)提标工程。其中二期扩建主要建造混凝初沉池、A/O池、二沉池、活性炭吸附池及混凝池、三沉池、压滤机房等构筑物,一期提标主要建造活性炭吸附池及混凝池、三沉池、蓄水池,以及辅助道路及场外输电线路等。污水处理采用:初沉+AO+深度沉淀+过滤工艺,尾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

2019年10月31日在长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cx.gov.cn/zw8gk/index.html)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切实根据环评要求对项目建设期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噪声、粉尘、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减少建设期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混凝初沉池、缺氧池、好氧前段、污泥浓缩池加盖密封、脱水机房采用负压设计,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张王塘港(排污口经度119°55′18″、纬度30°57′59″)。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有关规定。污泥堆场四周应设集水沟,并采取防雨防渗措施。加强管理,污泥脱水后及时清运;污泥脱水干化后集中按县统一要求规范处置;废包装袋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栅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5.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规划布局,选用高效低噪型机电设备;厂区内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采用适当消音措施;露天放置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噪声;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6053273; 传真:0572-6237089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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