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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18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拟建工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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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关于宁波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首次申请)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云姚路

宁波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材料的企业。企业原厂区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双桥村,生产规模为年产2000吨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材料。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租用鄞州区云龙镇云龙村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村云姚路南侧的空置厂房,完成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材料生产线的迁建工作,并扩产至年产4000吨低烟无卤阻燃电线材料。

无

1、废气治理:1)拌料粉尘加强车间机械通风;2)投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处理+15m高空排放;3)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高效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2、废水治理:1)间接冷却水:设有间接冷却水箱,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2)直接冷却水:直接冷却水经定期隔油和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水喷淋废水:经定期隔油和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4)水环真空泵废水:经预处理隔渣油后循环使用,但是为保证水质需定期更新排放,一般一年更换一次。该高浓度废水作为危废处置;5)近期区域未纳管,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内河。远期待区域纳管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3、噪声治理: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限值要求。4、固废治理:1)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外卖。2)废活性炭、水环真空泵废水、油渣和含油污泥、喷丝过滤网板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3)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粉尘和造粒废气。1)投料搅拌粉尘企业通过控制投料速度,控制颗粒物的产生,搅拌过程中加盖密闭不产生粉尘,,投料搅拌粉尘经过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于15m高空排放。排放浓度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2)造粒废气造粒废气经收集统一汇入一套水喷淋+低温高效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于15米以上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水环境影响分析间接冷却水采用纯净水,冷却水以水蒸气形式蒸发,定期补充,不外排;直接冷却水槽与喷淋塔共用一套循环水池,直接冷却水、水喷淋废水经定期隔油和混凝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环真空泵废水定期更新排放,一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处置。近期区域未纳管,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内河。远期待区域纳管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最终经新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粒机、拌料设备、造粒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经常设备维护、合理布局、设减震措施。经厂房的阻隔和距离衰减,预计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油渣和含油污泥、喷丝过滤网板和生活垃圾。此外,水环真空泵废水作危废处理。塑料边角料企业收集后外卖处理;废活性炭、油渣和含油污泥、喷丝过滤网板和水环真空泵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19-10-18  

  •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许可科

  • 联系电话:  88225125  传真:  88225125  

  •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9窗口(蕙江路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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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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