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19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6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光路(越剑路至大明路段)建设工程 | 项目道路南起越剑路,北至大明路 |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道路全长约669米,路幅宽24米,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16m行车道+4m人行道=24m,沿线新建桥梁一座(长105.06米)。项目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工程配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路灯、交通等。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施工泥浆水未经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经沉淀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如洒水抑尘等),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直接排放。应将临时厕所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定期由环卫所抽运。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时采取临时隔声围护等;营运期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废气: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等,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固废:对施工固废及时进行分析清理,清理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在建筑基地或填方路段中加以利用;对弃方及时清运到需要填方的路段加以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弃方则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由专人加以收集,由环卫负责清运。 |
越剑路(市立医院至绍甘公路段)建设项目 | 项目道路起点接现状越剑路,向东与东光路交叉后终点与绍甘线丁字交叉 |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道路全长约655米,路幅宽24米,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16m行车道+4m人行道=24m,沿线新建桥梁一座(长100米)。项目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施工泥浆水未经沉淀池沉淀不得排放,应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经沉淀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如洒水抑尘等),不能回用的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得直接排放。应将临时厕所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定期由环卫所抽运。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时采取临时隔声围护等;营运期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废气: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等,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固废:对施工固废及时进行分析清理,清理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在建筑基地或填方路段中加以利用;对弃方及时清运到需要填方的路段加以利用,暂不能利用的弃方则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应由专人加以收集,由环卫负责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88710059 传真:0575-88710059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