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略)〕(略)号);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略)〕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元):(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塔河网同时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报名时需携带的原件材料:
(1)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3)提供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