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消防维保服务询价公告(第二次)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消防维保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QEYE-202111
二、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
三、服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眼视光医院
四、预算金额:6万(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五、报价须知:报价截止日期:2022年1月5日下午15:00为止。本次报价供应商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为本次成交单位。
六、项目概况:本次消防维保范围: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含视教楼、医教楼、科教楼) 消防系统维保项目工程,包括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 故障修复、维保工作记录等服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消防维保、消防维修资质);
2.需提供2018年以来医疗机构同类项目业绩2个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或成交通知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八、服务要求:
1. 维保内容:


2.维保要求:
1 |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
1.1 | 维护保养内容 |
1.1.1 | 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维护。 |
1.1.2 | 外观检查保养。主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打印、时钟、控制器记录等正常 |
1.1.3 | 外观检查保养。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楼层显示器等终端设备外观良好,无积灰、破损 |
1.1.4 | 功能试验。主控制器、联动控制器火警、故障报警功能正常 |
1.1.5 | 火灾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修要求 |
1.1.6 | 功能试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正常 |
1.2 | 保养检修要求 |
1.2.1 | 主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功能每月检修一次 |
1.2.2 | 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修一次,每年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 |
1.2.3 | 每年对火灾探测器全部进行一次清洗 |
2 | 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 |
2.1 | 维护保养内容 |
2.1.1 | 启动稳压泵查看是否能正常工作,压力表显示压力是否正常, 检测气压水罐的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查看水泵接合器接口无有漏水、锈蚀 |
3 | 消火栓系统 |
3.1 | 维护保养内容 |
3.1.1 | 外观检查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水箱/稳压装置、自救软盘管、消火栓水枪及水带、消火栓按钮、消防水泵及各类管网、阀门等是否正常,无锈、漏水、无法正常开关情况 |
3.1.2 | 消防泵启动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启动消防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现场消火栓按钮上启动消防泵,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 |
3.1.3 | 模拟实际喷水试验。接好水枪,做好准备工作,开始试验,检查水的压力及查看是否有漏水情况;检修最末端消火栓出水水压 |
3.2 | 保养检修要求 |
3.2.1 | 每月检修一次。消火栓按钮每年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月份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 |
3.2.2 | 消火栓恒压泵、主泵由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启动每月全部检修 |
4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 |
4.1 | 维护保养内容 |
4.1.1 | 外观检查保养。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及各类管网、阀门等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无锈、漏、无法正常开关情况 |
4.1.2 | 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及消防中心启动喷淋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利用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试验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工作情况;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功能,自动启泵功能 |
4.1.3 | 保养检修要求 |
4.1.4 | 每两月一次,末端放水每年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 |
4.1.5 | 喷淋恒压泵、主泵由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启动每月全部检修 |
5 | 气体灭火系统 |
5.1 | 维护保养内容 |
5.1.1 | 外观检查:检查各类喷头、贮存装置、管道及附件无积灰、生锈等 |
5.1.2 | 手动和自动测试控制气体喷洒的电磁阀的动作电压是否正常 |
5.1.3 | 检查气体是否有泄漏,压力是否正常 |
5.1.4 | 天然气主机和线路维护保养 |
5.1.5 | 保养检修要求 |
5.1.6 | 每一个月一次 |
5.1.7 | 联动和通信 |
5.1.8 | 每周应对消控室的消防报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误报率 |
6 | 消防防排烟系统 |
6.1 | 维护保养内容 |
6.1.1 | 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电动及手动的启动 |
6.1.2 | 排烟机、送风机的高、低速运行,启动和停止的联动、手动控制正常 |
6.1.3 | 空调、新风机的联动停止 |
6.1.4 | 电机、阀口、机械部分无积灰、生锈运转正常 |
6.1.5 | 保养检修要求 |
6.1.6 | 每两月一次,排烟机、送风机、排烟阀、送风阀、防火阀每年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每年对阀体机械部分全部进行一次加油处理 |
7 |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7.1 | 维护保养内容 |
7.1.1 | 检查各种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及疏散标志牌外观无积灰、破损,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功能包括正常指示、切换功能,有备电的检查电池工作时间 |
7.2 | 保养检修要求 |
7.2.1 | 每两月一次,每年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 |
8 | 消防应急广播和火灾警报装置 |
8.1 | 维护保养内容 |
8.1.1 | 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检查声音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
8.1.2 | 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
8.1.3 | 机房及终端设备无积灰、破损 |
8.2 | 保养检修要求 |
8.2.1 | 每月一次,每年的1月、6月全部检修,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 |
9 | 消防电梯 |
9.1 | 维护保养内容 |
9.2 | 检查电梯的线路是否畅通,报警信号是否正常报警 |
10 | 防火分隔 |
10.1 | 维护保养内容 |
10.2 | 检查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电磁阀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线路信号是否畅通 |
11 | 消防电话 |
11.1 | 维护保养内容 |
11.2 | 检查电话机是否完好,线路是否畅通,与消控主机能否联动 |
12 | 其他 |
12.1 | 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维护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消防规范的要求 |
12.2 | 服务方须派专业的维保人员进行维保,维保人员须持证上岗,工作场所由采购方提供。设备发生故障,接到采购方故障信息通知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及时解除故障。在确实没有配件的情况下应及时向使用方报告,确定排除需要时间,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
12.3 | 提供详细的月检、季检及年度检修报告,以便使用方备案 |
12.4 | 采购方进行内部局部改造时,维保单位需协助消防报批及消防验收工作 |
12.5 | 服务方在接到采购方维修申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维修和拖延维修时间。包括(消控主机内部维修、消防管道、水泵房内的消防设施、设备,稳压管维修等所有消防相关设备、系统)。 |
12.6 | 日常运行,设备出现故障,服务方接到报修后,到场不超过3小时。遇到与消防相关的紧急抢修情况或重大故障服务方2小时内赶到需全力配合采购方指定事项。 |
12.7 | 每年使用方委托第三方消防检测期间,服务方至少要派3位专业人员配合使用方进行消防检测。检测完成后,由服务方恢复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 |
12.8 | 每月维保时间为每月10号以前完成当月维保。(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迟) |
12.9 | 采购方如有消防验收、大型检查,服务方须到场配合。 |
12.10 | 如遇采购方消防设备损坏需要更换的,由采购方确定是否由服务方代为采购,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
12.11 | 本表的维保要求低于国家、部门等规范,则按照国家、部门等规范执行 |
13 | 进场的交接 |
13.1 | 进场时应配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范围内的设施进行检测,如认可检测合格结果,视为同意接收时设施状态完好可用。对查出损坏的设备,由院方负责维修,合格后转交维保单位。 |
14 | 合同结束的交接 |
14.1 | 合同结束后,应将维保范围内的设施以完好可用状态移交院方或院方指定的下期维保单位。 |
14.2 | 合同结束后的交接,如与第三方检测时间同期,交接时以检测结果为准。 |
九、维保工作要满足、达到及符合的规程、规范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最新版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最新版
8、《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10、《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11、国家、省、市消防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和本询价文件约定。
十、结算方式:按合同签订金额季度结算,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说明: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 报价文件首页(附件1);
2. 报价详情(附件2);
3. 同类业绩汇总表(附件3);
4.资质证明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 ;
b. 有效营业执照;
c. 资质证书材料;
d.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并加盖公章);
e.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文件按照所提供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
(三)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十二、联系方式
1. 询价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 详细地点: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医教楼20层后勤保障处
3. 联系电话:0577-88068833 联系人:阮老师
4. 监督机构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0577-88068833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1年12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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