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金华-武义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2日 |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粮〔2020〕15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浙粮〔2020〕21号),金华市优质粮食工程四个项目包括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仓储提升”、“订单定向收购优质粮源”项目和武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王宅米厂“加工技术升级”项目;永康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绿色仓储提升”、“订单定向收购优质粮源”项目;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定向收购优质粮源”项目。现对金华市优质粮食四个工程项目验收进行询价,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验收。
二、报价单位须是金华市财政定点中介机构,以报价最低价为中标单位。
三、请于截止日前,将《委托审计业务询价单》密封后,送至金华市商务局(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14室)。
四、报名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8日17时
2.地点: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2014室
3.联系人:严宇川联系电话:82309318
附件:项目验收审计业务询价单
金华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2日
项目验收审 计 业 务 询 价 单
本单位需进行如下政府采购,望你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询价截止时间)将本询价单密封提交给我单位。
项目名称 | 评价要求 | 送达地点 | 需求时间 | 实际报价 (元/企业) |
金华市“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验收 | 对金华各县(市、区)四个项目建设项目验收进行专项审计,具体见《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和《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 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20楼金华市商务局安全仓储与监管处(2014办公室) | 5个工作日 | |
以上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盖章) 联系人:严宇川联系电话:82309318 传真电话:823093232021年11月12日 | 以上内容由协议供货商填写(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年月日 | |||
注:1、本询价单是采购单位最终确定协议供货商的主要依据,由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商共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按要求清晰完整,如有涂改,应加盖公章。采购单位必须向当地该采购项目协议供货商发出本询价单;
2、协议供货商需填写“实际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日期”等;
3、协议供货商如未将本询价单在询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单位,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本次协议供货的权力。
浙粮发〔2020〕21号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验收细则的通知.pdf
浙粮〔2020〕15号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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